中共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6日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院进行了反馈。巡察组指出了我院在服务三农、管党治党、基层组织建设等三大类、十个方面、二十八项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条整改工作意见建议。收到巡察反馈的问题后,我院高度重视,按照《平顶山市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认真安排,统筹推进。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通报。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统一思想,周密安排。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院党委高度重视,坚持提高站位,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10月7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的各项工作,对问题成因进行逐项分析,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可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余汉党任组长、副院长马爱锄任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张应礼为联络员、各科室、各研究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建立上下联动、全院协同的工作机制。印发巡察整改方案,细化巡察整改责任,每月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及时听取各科室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挂图作战,一盯到底。
(二)明确分工,有序推进。院党委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服务三农、管党治党、基层组织建设等三大类、十个方面、二十八项问题,逐条逐项认真分析,深入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全院整改工作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步骤和要求等。对照问题和任务清单,逐一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限期完成。
(三)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改期间,工作专班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严格督促检查,逐条逐项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督促工作进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四)坚持领导带头。院党委书记余汉党亲自参与方案制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巡察整改推进会,经常过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指导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委书记余汉党亲自参与科研楼建设、市特色农业研究院筹建等重点问题整改工作。院长马爱锄多次到研发基地调研指导,督促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三大类、十个方面、28项问题,目前已25项已整改到位,3项未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正在积极推进。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25项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的问题。2020年以来,市农科院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科技工作重要论证、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各4次,以学促用有所欠缺。截止目前,共创建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2个、省级2个、市级1个,与安阳、南阳、漯河、周口等地市农科院相比差距较大。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院党委组织开展集中研学1天,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科技创新工作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等精神,院党委书记余汉党作了交流发言,要求全院要深刻理解把握“藏粮于技”的内涵意义,认清农业科研工作职责,紧密结合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需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部署,积极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推动平顶山市郏县红牛研究院筹建工作,目前红牛研究院已经市委编办批准成立,加挂在郏县红牛产业服务中心下,并积极与神农种业实验室对接,同意建立神农种业实验室郏县红牛研究基地。此外,加强与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的深度合作,为韭菜育种研究及品种推广提供更高的平台。
2.科研工作统筹谋划不足。2022年《平顶山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国家韭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以市农科院为依托,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合作服务平台”的要求,市农科院党委统筹科研全局能力不足,创建国家级韭菜创新平台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我市农业重点企业166家,农业合作社超过4000家,市农科院持续服务对接的企业和合作社仅有52家,没能形成覆盖全市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创造国家级创新平台硬件条件。根据市政府《关于协调解决市农科院科研楼项目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23〕10号)文件精神,我院正积极推进,争取科研楼早日投入使用,为创建国家韭菜工程技术中心创造条件。二是切实加强科技服务工作,积极面向全市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积极选派省、市科技特派员,持续开展种养殖技术指导、培训和信息咨询,2023年累计已服务指导农业企业、合作社86家。2024年将科技服务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责任目标中,明确考核指标,不断增强科研人员服务全市农业生产的意识,逐步扩大科技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
3. 新品种培育力度不够。近三年来,全省国审小麦新品种130个,市农科院仅有2个;省审小麦新品种357个,而市农科院仅有1个。原有辣椒、西甜瓜等优势学科逐渐没落,除小麦、韭菜外,所有农作物近年来均没有育种成果。
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做好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性收集收尾工作,共向国家种质资源库提交农作物种质资源95份,完成任务率118.75%。征集到一批优异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并对稀有资源进行扩繁,进一步丰富了现有种质资源种类。编写了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种质资源调查表(河南省鲁山县)和河南省种质资源普查(平顶山篇)。新征集韭菜、辣椒、生姜等种质资源54份,新引进小麦资源圃材料50份,对44份萝卜种质资源进行了更新扩繁,为培育更多优良新品种奠定基础。二是扎实开展小麦、韭菜等新品种选育。韭菜品种“韭宝”入选2023年河南省农作物主导品种,8个韭菜新品种参加河南韭菜区域试验,7个品种通过河南省农作物新品种鉴定。“平麦16”、“平麦26”2个小麦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拟审定省审小麦新品种1个;2个小麦新品种参与河南省生产试验;1个小麦品种参加参加黄淮南片新世纪联合体品比试验;3个小麦新品种参加河南省区域试验,1个小麦新品种参加河南省豫农小麦新品种中间试验区试。2个萝卜新品种参加河南省萝卜区域试验,2个辣椒新品种参加河南省辣椒区域试验。
4. 科研项目争取不力。2020年以来,承担上级科研项目18项,原有辣椒、茄子、西甜瓜等业内优势学科均没有项目实施,与安阳62项、漯河53项相比,有较大差距。
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科研项目申报力度,2023年组织实施科研项目21项,其中省、市级以上项目14项,新申报获批2024年度“河南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项目4项;与平顶山学院联合申报省科技攻关项目1项,申报平顶山市经济融合项目3项;拟申报河南省重大专项-郏县红牛项目,已完成项目申请书初稿。二是加强科研管理人员项目申报工作培训,邀请原省农科院科研处长及柔性引进的专家为科研人员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培训,系统学习掌握了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程序,拓宽了科研人员项目申报范围。同时,撰写上报的项目申请书多次邀请业内专家把关指导,进而提升项目书质量。三是加强项目储备和立项论证。要求全院各课题结合自身优势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在院自选课题中新增设青年研究生项目,并组织召开全院自选项目立项论证会,进一步把准科研工作重点和方向。
5. 科研成果奖项较少。近三年来,没有获得任何国家级成果奖项;省农科系统奖选出成果奖150项,其中地市级农科院获得77项,市农科院仅获3项,而安阳17项、驻马店12项、南阳、漯河各10项。2020-2022年,各地市获得省农科进步奖15项,但我市农科院未获得省级科学进步奖。
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科研管理办法,积极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申报成果,并对上年度项目申报、平台建设、专利论文等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奖励,使用单位自筹资金为科研人员发放科研奖励共计16万元,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抗逆高产韭菜系列新品种培育与应用”项目荣获2023年河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优质韭菜新品种选育和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荣获2023年河南省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二等奖;获平顶山市科普成果奖10项,其中,市科普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项;组织申报中华农业科技奖1项,目前处于评审阶段;组织申报并荣获平顶山自然科学学术奖17项,其中一等奖3项;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1项;进行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7项。
6. 科技价值成果转化力度小。2020年以来,仅实现了平麦189、平麦16、韭菜航研998的生产经营权转让,分别获益31万元、40万元、10万元;韭菜5个品种知识产权作价100万元入股河南中育平韭公司,其他成果没有得到转化。
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整改情况:修订的科研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完善了科研奖惩办法,鼓励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对现有尚未转化的新品种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加速转化的要求。积极做好小麦新品种的转化转让工作,平麦26生产经营权以55万元转让。
7. 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化发展需求结合不紧密。目前。我市鲁山县有约10万亩梨、8千亩血桃的规模化产业,市农科院调研时发现当地果品老旧、口感下降、技术滞后等问题,但未能有效解决林果产业难题;2020年以来,市农科院与宝丰县源泉农业公司合作,投资200万元,在宝丰县建设200亩林果示范基地,引进梨桃柿新品种及新技术,但对我市林果业没有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整改情况:开展全市梨产业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研究全市梨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同时,深入开展梨产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和服务工作。2023年,加强宝丰林果示范基地建设,引进示范优质梨新品种12个,技术指导服务覆盖全市主要梨产区,在鲁山县五里岭新建酥梨示范基地500亩,通过采用刻芽塑形标准化、花果管理精细化、整形修剪科学化等系列措施,提高了梨园规范化管理水平。邀请国家特色梨育种岗位科学家李秀根研究员参加我市酥梨产业发展现场会,并组织平顶山丘陵浅山区梨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培训暨现场观摩会,有效促进了我市特色酥梨产业品种优化和栽培模式升级。针对平顶山地标产品--大年沟血桃,在林果产业聚集带新建立红肉桃示范基地5个,面积250余亩,在果园管理的关键时间节点邀请专家“把脉问诊”,组织召开平顶山市桃产业发展技术培训会暨优新品种品鉴会,助力全市红肉桃产业高质量发展。
8. 科技服务支撑力度不够。对科技服务日常管理不到位,基本都是服务对象邀请后才提供的被动服务,缺乏连续性,不能有效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没有充分发挥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作用。
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整改情况:面向全院科技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会1次,增强了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服务的自觉性,对如何提升科技服务本领、严明服务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要求。院机关党委选树6名科技服务先进典型,各支部组织进行了学习。建立了加强科技服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服务工作,2023年,组织科技下乡服务80余次,举办面向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民的技术培训班19场,现场指导和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5000余份。在秋收秋种、冬季,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平顶山日报等平台发布农业生产技术要点。
9. 科技人才队伍力量薄弱。高层次人才占比偏低,科研骨干力量老龄化,年龄结构出现断层。目前,全院仅有博士1人,硕士1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16.7;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4人。
已整改并长期持续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原学者王力荣创新团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合作,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与河南农业大学联合招引培养博士后2人。二是选拔推荐专业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2023年新聘研究员三级岗1人、副研究员4人、助理研究员2人、高级技师1名,新评审通过正研究员2人、副研究员2人、助理研究员3人,技师1人。同时,根据专业技术岗空岗情况,制定了工作人员转岗竞聘方案,推荐6名满足转岗条件的优秀工勤人员转为专业技术岗。
10. 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不健全。近年来,仅引进1名博士已调离,16名硕士中流失4名。2017年以来,新引进12名研究生中,仅有3人晋升中级,存在管理岗位人员占用技术职称职数情况。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向人社局提交了《关于优化人才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市管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人事自主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平组通[2023]32号),根据文件有关精神,落实科研院所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可兼职聘用不占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政策,有效解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难的问题,积极营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的好、利成长的良好环境。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落实好“传帮带”,将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放在关键岗位、主要参与或主持重点项目,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干部、提升能力。积极与市人社局沟通对接,拟参与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再招引2名硕士研究生以上专业人才。组织3名县级和12名正科级干部参加网络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推荐3名县级干部和2名正科级干部参加党校培训班,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11. 科研绩效机制作用发挥缺少。没有有效发挥绩效机制作用,薪酬分配没有树立“科研成果”导向,绩效工资未与岗位职责、业绩贡献挂钩,难以激发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专门会议,对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进行了研究讨论,修订了《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单位人员结构情况灵活调整季度性绩效发放标准和奖励性绩效上浮比例,在季度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岗位和贡献不同对季度性绩效进行再分配,使用院自筹资金为职工发放奖励性绩效上浮部分,通过优化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激发了人才创新活力。
12. 自选项目管理混乱。2020年以来,实施自选项目24项,申请书中仅有负责人签字,无申报和主管单位意见,未经学术委员会、院长办公室等审批研究就予以立项;没有项目监督检查资料,2020年张良姜绿色栽培及贮藏加工技术等7个项目没有实施年末考评;档案资料没有科研过程实验数据记录、相关经费支出;优质高抗广适小麦新品种选育项目,申请书时间晚于实施时间,存在项目资料造假。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科研管理办法,明确了自选项目申报、日常监管、考核验收的具体流程及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实施和资料管理工作。二是加强自选项目的日常观摩和年终考核。针对实施的5个自选项目组织年中观摩考核5次,对今年结项的4个项目,要求填报验收报告,并组织专家验收给出验收意见。三是规范项目申报,2024年度自选项目的申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先填报申请书,经专家论证评选出有创新性的项目并立项。
13. 项目资金监管不严。没有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资金管理体制,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缺失。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出台了《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审批等进行了规范。认真落实“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2023年度全院所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4. 生产资料管理混乱。生产资料出入库不显示具体名称、规格型号;大额物资、仪器设备采购存在由各中心自主采购情况,院党委对生产资料、农机设备底册掌握不清,存在失管漏管。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为加强生产资料管理工作,组织召开有关人员专题整改会议,进行了规范生产资料管理教育,研究完善生产资料采购管理制度,对生产资料的采购、审批进行了规范。建立了规范的生产资料台账,落实了出入库登记,出入库单据要素填写完整的要求。
15.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日常管理台账,不清楚固定资产实际现状,未对农机器具调用、保管、维护进行有效监管。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了院基地管理和财务管理人员的专题会议,对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学习教育,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现有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台账进行了完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机器具管理的通知》,规范农机器具的管理、维修和使用。
16. 涉嫌资金坐收。2020年以来,市农科院“品种权转让费、房租、试验费、副产品”等收入共计165.11万元,未上缴财政非税专户核算。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了财务人员培训,学习财政相关政策、纪律。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将市农科院“品种权转让费、房租、试验费、副产品”等收入共计165.11万元等情况向市财政局进行了汇报,对这些收入采取缴入国库支付中心指定专户,统一核算,决算,接受财政监督管理。下一步措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政策学习,全面摸清单位收入情况,强化支出管理,严格落实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17. 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涉嫌挪用专项资金。2020年以来,使用三区科技人才专项经费列支加油卡2.85万元;院士工作站奖励资金列支办公费13.42万元,涉嫌挪用专项资金。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不实。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我院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财政相关政策,制订了《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关于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工作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三区科技人才专项经费的预算、报销等。下一步措施:与业务科室结合,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在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下,严格日常项目支出程序、合理、合规审核,避免出现资金挪用占用现象。
18. 财务支出程序不规范。2020年以来,工程项目在没有预、决算及验收资料情况下,支出工程项目资金24.28万元;未经院领导审批支出临时劳务费7.39万元,未附维修清单支出修车费用0.45万元。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对上述资金进行了核查,支出工程项目资金24.28万元,为多笔5万以下维修,改造等小工程项目费。对上述问题, 我们全部按市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了规范,对相关票据完善了手续。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培训教育,提升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财务支出情况专项核查,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管理工作。下一步措施:全院的工程项目、科研物资采购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统一采购管理,特别强化5万以下的小工程项目程序规范化,支出审核时要求必须有预算、决算、验收等手续完备才于以报销。
19. 思想认识不到位。市农科院党委对新形势下党建理论学习不够,没有开展专题深入研究,多次会议传达代替贯彻落实。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召开专题学习班1期,邀请市委党校老师讲课,院党委书记讲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十三个坚持”所阐明的党建根本原则、科学布局、价值追求、重点任务,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为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打好思想根基。
20. 党建阵地建设薄弱。没有专门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场所,党建宣传氛围不浓;官方网站党建信息最新信息日期为2017年,内容仅有6条;微信公众号党建宣传教育匮乏。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了党建宣传,更新制作了院内宣传板,在单位网站发布学习宣传党建知识信息5条,新制定主题教育宣传展板4块,在院微信公众号设党建学习教育专栏,并拟在2024年科研楼投入使用后,进行党建活动室等建设。
21.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各支部均不同程度存在照片重复使用、签字一支笔等记录造假现象;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大多数支部未开展过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集中观摩检查督导,督促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安排部署各党支部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2.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2020年以来,存在非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会议上对干部任免事项表态发言的现象;有7次研究调整干部未及时通过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平顶山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增强了党管干部意识、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意识。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及时邀请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会议,确保监督到位的要求。2023年10月25日院党委研究讨论关于推荐正处级领导干部人选时和2024年2月24日院党委研究讨论关于推荐正处级领导干部人选时,均及时邀请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会议。
23. 违反选人用人程序规定。随意缩小民主推荐范围,干部任用资格条件把关不严,履行“凡提四必”不严格,存在干部混岗使用现象。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平顶山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我市干部队伍建设导向和工作导向。对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人事档案再次进行全面审查,对干部任用资格条件等严格把关。对2020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自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新制定了《中共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委员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了本单位正科级干部调整方案,在学历、工作年限等方面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按照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24. 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人事档案管理混乱,落实干部管理监督责任不力,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组织2名档案审核人员先后到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供销社学习档案审核经验方法,对全院86名党委管理干部的档案进行专审,印发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具体分类、排序及注意事项》等有关资料,严格对照档案审核要求重点核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建立专审表,对于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缺失等情况及时通知本人补充完善。二是印发《平顶山市农科院院关于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要求的通知》,明确规定因私出国境审查和审批权限、程序和要求,规范出国境证件的领用、登记和保管事项。对全院所有人员的出入境证件信息进行统计,形成工作台账,实现动态化管理,将全院科级及以下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公安出入境国家工作人员报备采集软件系统报平顶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备案。共有4名科级以下人员持有出入境证件,均全部上缴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25. 重塑性机构改革推进缓慢。存在机构改革不彻底、领导班子不健全、内设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等现象。
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沟通,积极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机构改革。积极向市委汇报院班子建设及空缺情况,全力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拟提拔县级干部的考察工作,新调整配备院党委书记1人、院长1人,考察副县级领导干部2名。待院领导班子配齐后,尽快将各科室人员调整到位。
(二)未整改到位问题3项
1. 农业科研科研楼进展缓慢。2019年7月巡察发现科研楼建设程序违规、拖欠工程款等问题,2021年1月,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该问题未整改到位。本次巡察发现,仍未整改到位。
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市政府就解决农业科研楼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3〕10号《关于协调解决市农科院科研楼项目有关问题会议纪要》),部署,目前我院按照会议要求正积极推进,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对农业科研楼的安全鉴定、消防鉴定。与市发投集团合作,完成制订电力、给排水方案,争取科研楼尽早投入使用。
未整改完成原因:科研楼的安全、消防检测,债权转让,产权转移,室外配套工程建设等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完成,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研发基地建设进展缓慢。研发基地因土地手续不完善无法建设等问题。2021年1月,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该问题未整改到位。本次巡察发现,仍未整改到位。
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积极向市政府汇报研发基地建设有关问题,拟采取向湛河区政府租赁该宗地块的方式,争取尽快解决研发基地土地手续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研发基地用地手续等主要工作,协调难度相对较大,需农科院、湛河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配合协调解决。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3. 平丰公司改制不彻底。2019年7月巡察发现执行“事企脱钩”不坚决、产权关系不清、股权结构单一的问题。2021年1月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该问题未整改到位。目前,虽完成农科家属楼85.8万元股权的等价置换,注册资本减至1000万元,但仍存在院办公楼等国有资产评估改制不彻底、未从公司资产中剥离等问题。
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先后2次邀请市审计局有关专家、1次邀请财经管理专家到我院指导平丰公司改制工作。
未完成原因: 平丰公司资产中院办公楼的土地属市农科院,地面资产与土地权属不统一,评估后无法作为有效资产。我院积极与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等沟通协调,计划尽快将院办公楼资产与土地手续统一,推进完成平丰公司改制工作。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通过巡察问题整改,有力的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得到新加强,全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新提升,科技服务力度明显加大,机关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市农科院的迁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市农科院今后的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相比,与市农科院的职责任务要求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一些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我院的综合科研能力还不够强,在全省的位次不高;科技服务的覆盖面在全市的占比不大;高层次人才力量薄弱;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仍未落实,严重制约科研条件改善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市委巡察组的各项要求,持之以恒抓整改,积极创建省内一流科研院所,为全市农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4年3月20日
中共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