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2018年招才引智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8-12-07 00:00:00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通知》(平人社【2018】1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2018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岗位、专业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2018年10月27日至2018年10月28日参加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并与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签署意向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
1.农作物遗传育种1人;
2.林木遗传育种1人;
3.园艺学2人;
4.植物保护1人;
5.畜牧兽医1人。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由市农业科学院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考试中心组织笔试、面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引进人才意向书》参加笔试、面试。拟招聘岗位数与签订意向人数比例大于1:5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拟招聘岗位数与签订意向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5,大于1:1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拟招聘岗位数与签订意向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1的,在确保招聘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审查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待成绩出来后及时在院网上公布。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
2. 面试
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和按笔试成绩的1:5进入面试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在职面试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本考场的面试成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3.考试总成绩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直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以面试成绩计为总成绩。
(三)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子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审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成员不低于2人,深入到考察对象的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或曾经就职的单位和家庭所在的社区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2月21日,工作程序为:
  1.座谈,谈话一般不低于3人,去毕业院校考察的,座谈对象一般为系主任(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去工作单位考察的,座谈对象一般为主管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同事。
  2.提交鉴定材料。须请学校(单位)和所在社区(村委)或街道办事处分别出具一份盖章的鉴定材料。
  3.审核档案和证件。考察对象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人事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审核。
  4.形成考察报告。考察结束时,用人单位须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对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招聘结论性建议。用人单位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察,如经考察认为考察对象不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如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市人社局、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和市农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3501661    0375-3501736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规定,严格执行考试工作保密规定,严守各项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2018年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所有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余汉党 市农业科学院院长
副组长:  李志强 市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
尹守恒 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马爱锄 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成   员:张应礼 市农业科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熊法亭 市农业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胡  超 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王二伟 市农业研究中心主任
梁  建 市林业研究中心支部书记
唐素玲 市畜牧研究中心支部书记
陈建华 市蔬菜研究中心主任
七、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网站。咨询电话:0375-3501661
(二)其他方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农业科学院2018年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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