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主要职责
1、检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协助院领导抓好院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协调本单位研究、制订本单位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3、受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其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本单位职工不服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管辖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监督检查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廉政勤政状况;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6、完成所在地政府监察局和本单位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